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2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5-05155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建议字〔2025〕3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0-21 | 公文时效 |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2号建议的答复
嵇海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通辽市加快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自治区对三个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大力支持事宜
为有效促进我区工业园区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扶持和激励作用。2019年8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领域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52号)要求,我厅于2025年2月21日向自治区财政厅、各盟市工信局、财政局发函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于2025年3月25日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意见,待回函。
2018 年—2024年我厅累计支持通辽市7个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10.2715亿元专项资金,其中,污水处理厂9个、固废渣场8个、集中供热5个、管网管廊14个、标准化厂房5个、供水5个、变电站7个、道路13个。
您提到的事宜需按照《办法》,由园区按照我厅年度发布的申报指南,提报申报资料,按程序上报我厅,待评审公示后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
二、关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工信厅,同意天然碱产业园纳入城镇开发建设边界,并批准奈曼工业园区扩区事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关于修订《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有关通知要求,通辽奈曼工业园区已将园区规划建设用地信息上报自然资源厅,已通过审核,相关数据信息已提报自然资源部。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3〕72号)有关规定,适时开展园区扩区现场核查等工作。
2025 年4月9日
签发人:王金豹
承办人:张国龙
电 话:0471—4865272